三、机器人运行
1、机器人一旦启动,必须在没有人干预下自主控制,而非人工控制。
机器人在比赛过程中不能故意标记或破坏场地。机器人在运行过程中,不能把任何东西留在场地上,如果裁判认为机器人故意破坏场地将取消该机器人的参赛资格。
2、机器人在比赛过程中,不能运用任何危险性方法,如:火、液体(水、硫酸等)、化学物质等,机器
人上的任何物体不能脱离主体。如果现场裁判认为机器人的行为对人员或设备有危险或可能有危险,
现场裁判员可以随时终止比赛。
四、比赛次序
每场比赛包括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回合之间休息三分钟,每回合时间将持续计时,不会停止。
五、得分
1、当铃声响起,比赛的一个回合就开始,机器人相互逼近,企图有效将对方机器人挤出场外或击倒
对方。
2、机器人一次有效的将对方机器人挤出或“骗出”场地台面(即对方机器人1/2出界)时,可得5分。
此时,双方应停止攻击,场上裁判开始从1到10数秒数,如被击出台面的机器人能自行爬上台面、
继续比赛,可得1分。如被击出台面的机器人不能自行爬上台面继续比赛,可由参赛选手将其放入
比赛场地;双方机器人进场后,按规定位置由裁判鸣哨继续比赛。
3、机器人一次有效的将对方机器人击倒(翻倒、破坏之不能动)时,可得4分。此时,双方应停止攻击,
场上裁判开始从1到10数秒数,如被击倒机器人能自行爬起继续比赛,可得1分。如被击倒机器人不
能自行爬起继续比赛,可由参赛选手将其恢复继续比赛。如果双方机器人同时被击倒,裁判员同时
数秒数,只要一方先爬起,可得1分。
4、在一个回合中,每一个机器人都无法将对方击出场外或击倒,这时候裁判员可等到比赛结束,给占
优势的一方加1分。
5、在整场比赛结束时,合计每个裁判员所给的分,获得较多分数的被宣布为优胜者,如果两个机器人
最后所获得分相同,裁判员将通过评定哪位选手在比赛场面上占优势与防守技能来决定优胜者的归
属。
六、机器人损坏、不能继续比赛
1、在比赛中,机器人被对方击坏无法继续比赛时,参赛选手可喊暂停,比赛暂停后,参赛选手应在1分
钟内修复机器人并继续比赛。如不能及时修复,裁判员可宣布对方选手获胜。
2、如果任何一个参赛队在一个回合内喊三次暂停或一场比赛中喊四次暂停,裁判员可终止比赛,宣布
对方为优胜者。
七、认输
在场边的参赛选手可以根据自己机器人能否承受重击而向比赛场内抛毛巾表示认输。
八、犯规
1、所有参赛队、机器人应符合参赛要求。
2、当裁判员鸣哨比赛时,机器人提前启动;当裁判员鸣哨喊比赛暂停或结束时,参赛队未能及时停止
机器人时,裁判员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告诫、警告或最严厉的处罚,取消资格。
九、其他
1、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省第三届中小学智能机器人竞赛活动组委会竞赛项目裁判委员会。
2、现场比赛成绩由裁判员确定并由参赛选手当场确认。逾期不得追诉和更改。
3、参赛选手对于裁判的决定必须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竞赛项目领导小组申述意见,但在竞赛现
场不得干扰竞赛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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